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《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》要求,学院目前留用的公务用车都进行了专项用途备案,吉林省财政厅对我校公务用车每年使用费用已经进行了核定,今年吉林省财政厅对我校公务用车核定费用压减了10%。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公务用车使用,压缩公务用车开支,经学校研究,特制定学校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使用办法,具体如下:
1.遵守专车专用原则,非必要不使用,严禁私用乱用。
2.根据工作需要,用车部门需经本部门主管校领导同意,填写用车审批单,经后勤主管校长同意后方可使用。
3.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要加强公务用车管理,严格按审批单进行派车。
4.本办法从2025年7月1日起执行。
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大学
2025年7月1日